接香港DHL通知,根据越南新的海关规定,从2015年1月1日起,所有的低效能源消耗(MEPS)设备已禁止进口/生产,以下产品如需进入越南必须得到当地能源部门许可证。
温馨提示:涉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产品名称,请贵司提醒客户在出货前预先了解当地进口限制及要求,避免因不符或违反海关要求引致清关延误/退件/销毁等损失,由此引起的费用及责任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,多谢配合。